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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都应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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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刘克梅 文章来源:新华网 更新时间:2009-07-03 浏览:

  据报道,辽宁为校舍安全出台"终身负责制"新规,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。校长在位时建的校舍,若干年后出了问题,即使该校长交流到别的单位或者退休了,同样也要被追究责任。

  "豆腐渣工程"层出不穷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,当事领导只要在任时,建筑工程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,就不用对其离职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。正是有了"调动"、"升迁"、"退休"等免责金字招牌,有些领导才肆无忌惮,大钻空子,"豆腐渣工程"想得到根本杜绝,难!

  看到辽宁省"让校长为建筑工程终身负责"的做法,让人感觉眼前一亮,精神一振。别以为穿上"退休"、"调动"、"升迁"的马甲就可以逃脱豆腐渣工程的追究。工作调动是暂时的,屡责却是永恒的。这样,就能有效避免漫不经心的工程观,不敢轻易拿工程质量作交易,人们期待的校舍安全、建筑安全就能得到改进和落实。

  曾在新闻中见到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,一些退休者因为任职期间侵犯了公共利益,社会和法律对他们的问责在其退休后一样不依不饶,一查到底。看似有些"残酷",却构筑了一种没有缝隙的法律和追责网络,能有效提升人们的法律敬仰意识,提高社会纯洁度。

  所有的建筑工程都应该这样,切实和有关责任人建立一种严谨可续的终身追究制,质量和责任人挂钩,而非与岗位挂钩,就能创造出良好的工程效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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